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

环境监控系统建设的浙江模式

浙江省全省上下采用的是同一套环境信息监控系统,这是很特别的。

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是2007年在浙江省环保局的推动下,集中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建立起来的。在此之前部分地方环保局,如嘉兴,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地方在线监测系统,但在此次全省范围的部署行动中,按照“统一规划,统一标准,统一仪器型号,统一运维”的四统一原则,从数据采集仪到信息监控中心,全部重新统一建设。在资金上,省局按照地方情况给予一定比例支持。由于被列入一把手“一票否决”考核内容,在推进上力度很大,至2007年底,整套系统基本建设完成。

在这套系统建设的过程中,浙江省环保局发布了《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(试行)》、《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方案(试行)》等规范性文件,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各地区的承建单位。在实际操作中,为了满足四统一的要求,便于数据传输和系统维护,浙江省内所有地市几乎全部采用了相同公司的产品和服务。

这套系统主要由几个部分组成。一是前端的监测站点建设和监测仪器采购,主要由浙江环茂自控科技公司承担,此公司同时承担了前端的后期维护和保障工作;二是中间的数据传输,全部由电信负责,并同时采用了电信公司的全球眼视频采集传输方案;三是检测仪器数据采集和信息中心建设,全部由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。此外,在建设的过程中,各地还引入了信息技术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理和验收。

在建设中,前端规范要求每一个点建设数据采集房,房内安装分析仪器和数据采集仪器,必须设置空调;每一个点配备一台自动采样器,并可以根据远端指令采样;每一个监测点位配备两个摄像头,一个朝向出水口,一个设在设施上方用于监控设施运行情况;电信光缆直接达到每个站点。验收是以视频信号和采集数据到达省局为标准的。

在监控中心方面,采用弘申公司统一的软件平台,省、市、县、区、企业所操作的都是同一个界面。数据自下而上汇集到省局数据中心,各级单位可以看到自己权限之内的监测数据。除数据查看、统计分析、报表输出之外,监控中心同时还具有视频会议等功能。

浙江省采用统一的信息中心建设商,保证了全省数据的可获取性;采用统一监测仪器建设和维护商,保证了监测仪器的可用性;采用全省统一建设,减轻了地市级环保局的工作复杂性和工作压力,这些都是值得别的省份借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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